我国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办合作社,带领村民共同致富。通过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合作社不仅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还拓宽了农产品销售渠道,增加了村民收入。同时,还积极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提升农产品品质,打造特色品牌,进一步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在带领下,村民们齐心协力,共同奋斗,乡村面貌焕然一新。如今,该村已成为烟台市乡村振兴的典范,吸引了众多游客前来观光旅游,带动了乡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烟台市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将集体资金注入合作社,同时动员农民自愿入股,形成新的资产共同体和经营共同体。此举旨在引入现代科技、生产和经营理念,激活农村闲置资源,提升集体创富能力,带动农民增收。
在具体实践中,烟台市严格审核合作社的成立,从规章制度到财务管理等各方面进行规范,确保依章办事,既干事又安全。此外,通过考核机制和奖惩措施,激励合作社健康发展,并特别设立了“发展增量奖”,奖励表现优秀的合作社和参与生产的村“两委”成员。
为保障农民权益,烟台市规定了股权设置的底线,即村集体持股比例不低于10%,单个成员持股比例不超过20%。农民不仅可以享受基础股金,还能通过二次分红和三产融合中的多次返利增加收入,甚至可以通过在合作社务工获取工资性收入。
烟台市作为全国闻名的水果之乡,其苹果产业在这一改革中也得到了有效推动。2021年,烟台市苹果种植面积达到280余万亩,总产量达到5万吨,充分展示了领办合作社在助力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方面的积极作用。